昨天,陪審團決定殺George Floyd的美國警察Derek Chauvin三項罪名(二級謀殺、三級謀殺、和二級誤殺)皆成立,這個判決讓我想起去年夏天風風火火的黑人平權運動回憶,當時在加拿大的台灣人們,自然也無法置身於討論之外。

先說,這裡我使用黑人(Black或black people)而不是非裔美國人(African Americans),在加拿大若使用(African Canadians)來指涉黑人族群,很容易陷入簡化黑人族群的政治不正確,在這裡所謂black people可能包括非洲移民、非裔美國人、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區、甚至南亞來的移民。不過,當加拿大台灣移民討論到黑人時,就算他們討論的是加拿大黑人,嘴巴裡說出來卻多半自己對非裔美國人的刻板印象,這也不好怪他們,在加拿大,即使是學術討論也常常落入相同的陷阱(這篇短文亦然)。

Black Lives Matter剛剛開始時,在FB的加拿大台灣人社團裡,許多美加台灣移民——通常是年紀稍長、中產以上、自認為「華人」的第一代移民——紛紛表示他們對黑人群體驚人地看法,每每看到某些反智言論會肝火上升,但真要跳下去吵,似又落入和夏蟲語冰的俗套。

這些第一代移民的起手式通常是:我們在美國(和加拿大)也時常被歧視、更可惡的是還被黑人歧視,卻得不到主流媒體的半點關注;接著就開始回溯華人移民在美國修鐵路、洗衣服、經營中餐館的艱苦歲月,然華人移民如今也都能在白人區買房了,藉以說明黑人今天的處境都是他們的錯;最後一定要提到多數華人移民都是兢兢業業的工作,繳了這麼多稅,為什麼要拿來養那些好吃懶做甚至作姦犯科的黑人?(不少台灣移民第一代特別喜歡強調繳稅,好像他們繳的稅足以養得起幾十個人的人生)。

至於那種什麼「黑人一看就比較危險」、「走進黑人區必定九死一生」這種純粹種族歧視的話語當然也沒少講。以上這些說法,假如是從全然生活在島嶼而外出過的台灣人口中說出,我會歎一口氣,然後鼓勵他多看點美劇感受一下黑人受到的不平等。但當這些言論出自生活在美加的台灣人,我真心希望不要任何一個外國朋友使用google翻譯看懂他們在說什麼,不然我會覺得丟臉丟到想挖一個坑鑽進去。

每當提及這場平權運動的口號是Black Lives Matter,就要有人問為什麼不說All Lives Matter?為什麼不說亞裔的命也是命?而這一年來亞裔群體遭受到更多仇恨攻擊更導致許多台灣移民的憤恨不平。

以下,我不使用亞裔也不使用華人,畢竟這篇是基於台灣移民的言論寫成的。

無可否認,日常歧視也長存於台灣移民的生活中,但當一個事業有成坐擁豪宅的台灣人在自家小區慢跑時,不會被當成小偷探路而被警察盤查;當一個台灣人和鄰居發生口角時,鄰居不會理所當然認為叫警察來就一定贏;當一個台灣人被攔車臨檢,伸手去掏證件那一瞬間,並不會被射擊;更不要提這次的Covid-19疫情,黑人族群的死亡率高於其他族裔,而且最多發生(黑人)地區預算被砍而導致公共醫療機構關閉或是沒有乾淨的水洗手。美國黑人的日常生活就是生死交關。

每每看到這些台灣移民動輒假裝自己和美國黑人處在同一個被國家系統性迫害的位置,就覺得有股莫名的煩躁,尤其是當他們把自己置於和美國黑人在相同程度被迫害的層級同時,又要來分別誰是好的少數族裔、誰是不好的少數族裔,而正當化國家理所當然壓迫某個特定少數族裔。

下圖是加拿大總理略當時略為浮誇的單膝下跪,他這一跪害很多加拿大台灣人移民又傷心了:總理只在意黑人權益,亞裔或華人的權益始終被擺到最後。(謎之音:他都扮演三次黑人了你還不懂他嗎?)。

  • 注:在加話題是從一些加拿大台灣人社團裡提取討論主題來抒發和聯想,兼介紹加拿大的風土民情,話題或許嚴肅,但非論說文,或無結論,嘎然而止時請別太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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